資訊公開專區2020/05/26
保有機關名稱 | 聯絡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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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 | (03)852-7843 |
檔案名稱 | 個人資料之類別 | 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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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一〉訴願案件 訴願書、訴願答辯書及其相關卷證 | 1.訴願人姓名或法人代表人之姓名 2.訴願人或法人代表人之出生年月日 3.訴願人或法人代表人之身分證字號 4.住所、居所、事務所或營業所 | 經由訴願審議委員會及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, 審查人民提起之訴願及國家賠償請求案件, 藉以維護憲法第16條所保障之訴願基本權及憲法第24條國家賠償請求之權利。 |
〈二〉國家賠償請求案件 國家賠償請求書及其相關卷證 | 1.請求權人之姓名或法人代表人之姓名 2.請求權人或法人代表人之出生年月日 3.請求權人或法人代表人之身分證字號 4.住所、居所、事務所或營業所 |
檔案名稱 | 個人資料之類別 | 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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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一〉民眾經由縣長親民時間、1999縣民熱線及其他方式進行陳情之相關卷證 | 一般民眾姓名.聯絡電話.住址 | 依據花蓮縣政府縣長親民時間作業要點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