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徵約僱人員公告
一、職 稱:約僱人員
二、職 等:相當五等,薪點280(月薪約新台幣35,532元)
三、名 額:正取1 名、備取1名。
四、工作地點: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(吉安鄉中正路二段60號)。
五、工作內容:辦理民俗藝術科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。
六、僱用期限: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及格人員報到前一天止(預計109年10月)。
七、資格條件:
(ㄧ)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。
(二)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。
(三)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、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,資格不符。
(四) 男需役畢(需附役畢證明)。
(五) 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。
八、聯絡方式:
- 地址: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二段60號(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民俗藝術科)。
- 電話:03-85278435轉120陳科長。
九、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09年7月13日下午5時30分止。親自 報名者,請於上班時間(上午8時至12時,下午1 時 30分至5時30分送件,星期六、日及例假日恕不受理報名。(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(寄)達者,恕不受理報名。
十、備註:
(一)請備齊以下證件:
1.公務人員履歷表--簡式(附照片,含500字以內自傳)(請自行下載: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首頁/服務園地/常用表格下載/公務人員履歷表(簡式)
2.最高學歷證件影本。
3.相關工作或經驗佐證資料影本。
(二)本處依所附資料辦理初審,所檢附證件資料逾期、遺漏、不實 或偽造變造者,視為資格不合格;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、變造情事者,撤銷錄取資格且 概由當事人負責。
(三)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,未經錄用者,不另行通知。